清江公司2025年3月至2026年11月隔河岩区域电器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2025年3月至2026年11月隔河岩区域电器维修服务项目进行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清能公司隔河岩片区办公楼所辖电器包括中央空调风管机76台、挂式空调6台、热水器1台、纯净水机2台进行维修维护,水电公司隔河岩片区所辖电器包括空调850台、热水器400台、电视机400台以及其他厨电设备,当上述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时时对其进行维修维护。
本项目1个标段,分签两个合同。
合同1:清江公司2025年3月至2026年11月清能办公区域电器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2:清江公司2025年3月至2026年11月隔河岩片区后勤区域电器维修服务合同
2.2 服务期
项目计划服务期从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电器维修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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