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中医医院全院通用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5-02
项目名称:永平县中医医院全院通用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3957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957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用耗材一批;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本项目采取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按要求在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本项目为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资料;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资料。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中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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