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皮带采样机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皮带采样机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2-006 )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皮带采样机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皮带采样机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皮带采样机采购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能珞璜电厂仓库
2.5 交 货 期: 本设备供货采用2批次供货,第一批次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当日起70个自然日;第二批供货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当日起70个自然日。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4台套单采单制的皮带采样机和材料,含采制样系统整机全部的机械设备、采制样系统整机全部电气控制设备、控制柜、操作箱及至设备的全部动力和控制电缆、光纤、网线、桥架等(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采购采样机其中2套为立即采购并供货,另外2套因招标人正在进行“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根据最终结果可能不予采购或发生皮带宽度、安装高度等现场参数与本技术规范书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数据以招标人“上大压小”最终方案为准。若只采购其中2套设备则按照2套设备结算。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完全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台皮带采样机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