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仓市高新区卫生院)关于2025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5-JZCG-G2025-0010
项目名称: 2025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秩序维护、保洁服务、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卫生站药品物资等配送、预检分诊导医服务、维修及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计免门诊志愿者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用工人员人数要求:至少 14人。其中:
消控员 3人: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驾驶员1人: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维修医废处置员1人:需持有低压电工证,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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