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ACG2024F027
项目名称:黄山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黄山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非政府采购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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