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冷冻面点类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HWZX-G2025-0050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冷冻面点类
预算金额: 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各产品分项的最高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为建立机关食堂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关于冷冻面点类食材的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详细内容见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供应商仅需提供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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