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号炉炉顶密封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6/20-QT-011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号炉炉顶密封检修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 项目规模: 2x150M 循环流化床汽轮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每台炉 25 天,共计5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1.2 号炉炉顶密封检修项目 (CHDTDZ036/20-QT-01101): 投标方对 1 、 2 号炉炉顶清理及清除影响炉顶改造的保温及积灰,拆除每台炉炉顶 3 面水冷屏、 8 面过热屏、 6 面再热屏联箱保温及耐火可塑料,对每台炉屏联箱及炉顶密封进行全新保温、耐火可塑料密封的施工,预计拆除并恢复耐火可塑料每台炉 28m ,对每台炉 6 面再热屏、 3 面水冷屏、 8 面过热屏金属膨胀节进行全新保温、浇注料密封的施工,保证密封效果,不出现漏灰、漏风现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2号炉炉顶密封检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保温检修或保温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须包含合同双方、体现合同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有效业绩的材料,仅列表业绩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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