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灰库及渣仓卸料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192/17-QT-115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灰库及渣仓卸料辅助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院内
2.2 项目规模: 一、二期四台百万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生产运营 - 灰库及渣仓卸料辅助项目 (CHDTDZ192/17-QT-11501): 一、二期工程灰库、钢板灰库、渣仓系统卸料委托运行工作( 2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灰库及渣仓卸料辅助项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燃煤发电机组辅助系统或环保系统运营项目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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