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安定镇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安定镇文化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5-D001-1
项目名称:关于购置安定镇文化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2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安定镇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安定镇文化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2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922,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安定镇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安定镇文化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安定镇人民政府关于购置安定镇文化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此项内容可只提供承诺书);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企业性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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