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定安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阶段)技术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定安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阶段)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五西路82号安华领秀城B塔1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G2025-112-0103
项目名称:定安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阶段)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 供应商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 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 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道路、给水、排水、公路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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