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新电站电力系统时间同步装置等设备缺陷处理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涌新电站电力系统时间同步装置等设备缺陷处理项目 ,采购人为 武乡县 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 进行公告公示, 组织 询比 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 武乡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10kV涌新光伏电站位于长治市武乡县涌泉乡寨上村,装机容量50MW,为 地 调电站。 目前 涌新 光伏 电站同步时钟系统出现通讯告警故障,其中 GPS1存在GPS与北斗信号时常切换告警,GPS2设备通讯信号中断,影响了设备对时及协同工作;光功率服务器设备缺少对时,数据记录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经常出现误差,目前不定期的进行手动对时;集电线电能计量表更换后,后台无法实现发电数据更新,电站不能实时准监测各集电线发电量情况。为确保设备可靠运行,以上3项设备缺陷需专业队伍到站进行处理。
2.2采购范围: 对涌新光伏电站电力系统时间同步装置、光功率预测服务器、电能量采集终端通讯等 3台设备进行消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2.5.1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做好相应安全工作 。
2.5.2设备缺陷排查要全面仔细,积极处理,整改作业要规范。
2.5.3 供应商作业人员需遵守电站的各项安全要求,电站对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
2.5.4 按照国家规定和电网二次设备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
3.2 供应商 须 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2月8日12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12时00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 在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环路北段 136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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