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公务车、基建工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公务车、基建工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038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公务车、基建工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务车、基建工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据实结算。对新能源开发公司本部6辆公务车辆,其中奥迪A6L轿车(1辆),红旗H5轿车(1辆),红旗HQ9商务车(1辆),红旗H7轿车(2辆),丰田霸道(1辆),通勤车1辆,其中考斯特(1辆),基建工程车辆37台车辆,其中别克GL8商务车(2辆),哈佛H9(16辆),长城炮(13辆),坦克300(2辆),日产纳瓦拉皮卡(1辆),坦克400(3辆)维修、保养等。合同期间,维修车辆不仅限于现有车辆,包括新租、新购、借用等车辆。
2.2服务地点:吉林省内各市、县域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服务期内累计考核次数达到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立即终止。详见考核管理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车辆维修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