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文山州人民医院一号楼病房条件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人民医院一号楼病房条件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复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CG2502—05
项目名称:文山州人民医院一号楼病房条件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复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复核完成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全部内容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安装专业)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注册在本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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