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河州元阳县牛角寨镇果统村委会果统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0066-KXJS-0001
项目名称:2025年红河州元阳县牛角寨镇果统村委会果统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974765
采购需求:1.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挡墙建设1155立方米;2.村内排污沟建设124米;3.村内垃圾池建设10立方米;4.入村危险道路治理600立方米;5.入村道路三面光沟建设1015.5米;6.村内照明工程建设(太阳能路灯37盏)。(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0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资质类似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不列入废标条款)。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或证明材料)。6、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7、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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