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中心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项目(第四次)
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中心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项目(第四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驭达政采字[2024]JA012-3
项目名称:吉安市螺滩水利水电中心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养及标准化管理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7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前所有合同内容须实施完毕。合同期满后,依据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考核合格每次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替代(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投标。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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