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桥街道社区中餐配送服务项目标项二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柯桥街道社区中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系统在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5 年 3 月 3 日 9 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 [2025]133号
项目名称: 柯桥街道社区中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标项一: 975000 元 标项二: 975000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97500 0 元 标项二: 97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柯桥街道社区中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一
数量: 1年
预算金额(元) : 9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项 二 :
标项名称: 柯桥街道社区中餐配送服务项目 标项 二
数量: 1年
预算金额(元) : 9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 每家供应商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1个标段,中标后其他标段将不再开启。 开标顺序按 1标、2标顺序开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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