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ZB-2024(069)号
项目名称:2024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3,240.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一标段(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3,240.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23,240.2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一标段(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咸阳市主城区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一标段(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会议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社保缴费凭证或收据),依法免缴税收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 (7)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需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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