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阳光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漳州市阳光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T[漳]采[2025]第007号
项目名称:漳州市阳光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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