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全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全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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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5-03-04|
项目监管地:恩施州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TBN-ZC-2025-0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0-2025-00110
3、项目名称: 全院净化设备维保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86.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86.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全院三区的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P2实验室等13处场所的空气净化机组、集采新风机组、自采新风机组、生物安全柜、大型工作站、超净工作台、紫外线消毒机等设备的维保。项目的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主要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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