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中和镇人民政府东坡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拆迁安置区(新增地块)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东坡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拆迁安置区(新增地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中段北侧XI-3地段(05段)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R-2025-007
项目名称:东坡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拆迁安置区(新增地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722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722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或承诺函};(4)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8)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四张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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