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1-4号机组委托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编号: CHDTDZ069/17-QT-042 )
一、 招标条件
运行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2028号
2.2 项目规模: 2*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运行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闵行公司2025年1-4号机组委托运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一项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运行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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