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自然资源局霞浦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霞浦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96号世邦三千府12幢1梯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JS(宁)2025-003
项目名称:霞浦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编制工作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将否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资质要求 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取得备案函,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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