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儋州市中和镇镇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儋州市中和镇镇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海府路168号金鹿花园4栋1单元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LX2025-1002
项目名称:儋州市中和镇镇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0302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0302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儋州市中和镇镇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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