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冲激光器框架采购第2次招标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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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脉冲激光器框架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2190003-N1)已通过 审批 ,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为苏州热工院制造的多类型激光成套设备提供激光器核心部件,产生高能量的激光
束,用于对材料进行加工处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
100W高斯激光器(国产)、200W平顶激光器(国产)、200W高斯激光器(国产)、300W平顶激光
器(国产)、300W高斯激光器(进口)、500W平顶激光器(国产)、500W平顶激光器(进口)、500W
高斯激光器(进口)。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交货地点:框架协议订单发出后,国产激光器1个月内交货,进口激光器2个月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
2021-202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倒算)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5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供货
范围为激光器或其集成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表,合同须提供合同封面页、供货
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未被中国广核集团列入黑名单范围及期限内 。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2)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为其他厂家产品,则须提供该产品厂家或代
理商所提供的授权函,国外进口产品除外。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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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激光器框架采购第2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