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紫柏路朋鹰紫城10#楼2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镇巴县-2025-00211
项目名称:《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 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51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乡见黎坝》舞台剧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其响应均无效;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