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LHH-CG-2024-49-03
项目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9000
最高限价(元): 1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犁州新华医院第十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四(口腔设备及器械)三次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104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热牙胶充填仪2台,数字牙片机1台,唇腭裂手术包1套,口腔科治疗椅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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