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1、2号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1、2号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114 )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1、2号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详见技术文件。
2.2施工地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2.3采购内容:原淋水填料全部拆除,更换为全新的S波淋水填料;将性能落后的XPH型喷溅装置全部拆除,升级更换为TDE-I型喷溅装置;对冷却塔配水系统进行风水匹配优化设计,并按设计重新布置填料及全塔配水系统等;更换塔内结垢、老化、破损严重的配水管,更换全部配水管附件、三通及臂管;更换塔内破损、老化、变形的玻璃钢托架、除水器等。
2.4工期:单塔25天,共50天,具体时间采购方另行通知。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机组冷却塔改造业绩(业绩至少包含填料及喷溅装置更换等内容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却塔修后性能试验冷却能力达到115%及以上检测报告),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