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 5 年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年 2月2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 -[2025]-00008号
招标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025]-00008号-1
项目名称: 2025 年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 2025 年前进街道办事处食堂委托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 : 8135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一年( 若履行期内乙方服务满足甲方需求且达到满意程度,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履行期结束后可按照原合同内容续签一年,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 供应商 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供应商 近三年( 202 2 年 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7) 供应商 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 2016〕125号);
( 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 9)与 采购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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