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A修标准项目及特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陕西
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A修标准项目及特殊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3-117)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A修标准项目及特殊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铜川市耀州区
2.2 规 模: 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坡头镇。装机容量 2 × 600MW , 1 号机组 600MW 机组 2007 年 11 月 8 日投运,汽轮机是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制造的国产引进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锅炉是哈尔滨锅炉有限公司制造的亚临界参数Π型控制循环汽包炉,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方式、燃烧器摆动调温、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全露天布置的燃煤锅炉。锅炉配套脱硝设施及静电除尘器;发电机是东方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制造的 QFSN-600-2-22D 型发电机,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励磁方式采用静态励磁方式;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二氧化硫吸收系统采用单元制。
2019 年 1 号机组 A 级检修后,汽机、锅炉、脱硫、热控、电气专业设备 2025 年达到 A 修周期,需开展 A 级检修,在 A 级检修期间同时开展 1 号机组烟气再热器改造施工、 1 号炉烟冷器换热管割除、 1 号机组制粉系统泄漏治理、 1 号炉电除尘入口烟道均流板治理、脱硝烟气换热器大修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A修标准项目及特殊项目施工
2.4 施工地 点: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坡头镇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内 。
2.5 计划工期:
(1)机务、电热标准检修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总工期50天。
(2)烟再器施工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5日开工, 5 月 20 日完工,总工期45天。
(3)锅炉特殊检修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5日开工,5月 29 日完工,总工期5 5 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若开工日期推后,完工日期顺延。
2.6 招标范围:
1.机务标准检修项目
(1)汽轮机油系统、发电机氢油水系统、给水泵汽轮机润滑油系统、转动机械、辅机、管道、阀门等检修工作。
(2)锅炉汽包、省煤器、水冷壁及联箱冷灰斗、过热器、再热器、减温器及联箱、锅炉膨胀指示、燃烧系统、空气预热器、干式排渣系统、给煤机、磨煤机、烟风道、三大风机、脱硝、除灰系统、锅炉范围内管道阀门、烟风道膨胀节蒙皮更换、原煤仓等检修工作。
(3)脱硫烟道、一级吸收塔、二级吸收塔、湿式除尘器、循环泵出口管道拆装、氧化风机返厂的拆装、真空皮带机滚筒更换、1号斗式提升机大修、现场部分管道更换等检修工作。
2.电热标准检修项目
1号励磁系统、330KV升压站、1号主变、1号厂高变、1号厂公变检修、高低压电动机检修、热控测点及设备检查等工作。
3.烟热器施工及锅炉特殊检修项目
(1)负责1号机组烟气再热器进出口烟道内加装导流板,在湿式除尘器出口至烟囱之间烟道内更换烟气再热器、对烟道进行防腐修复、更换所涉及的膨胀节、完善配套的管路/阀门/仪表/电气设备等工作。
(2)1号机组烟冷器模块割除。
(3)1号脱硝烟气换热系统大修。
(4)1号炉煤粉管道泄漏治理。
(5)1号炉制粉系统耐磨陶瓷防磨面积约400㎡。
(6)1号电除尘及烟道导流板整治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燃煤机组B级及以上检修业绩或主标段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机组容量以及签字盖章页,或能体现工作内容的技术协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 4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提供原件彩色影印件)。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 无效。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