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收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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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收试验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125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收试验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区东郊,现有两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20年7/9月份投产发电。设计主燃料为锡林浩特胜利煤田一号露天矿褐煤,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布置、固态干式除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式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按照《京津唐电网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收监管暂行办法》(华北监能行业[2021] 215 号)、国网华北分部调度控制中心《京津唐电网燃煤发电机组深度调峰性能验收调度管理规定》(华北调控[2022] 105 号)文件的要求,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应进行验收,对于凝汽式、热电联产方式的发电机组,应分别履行验收程序,燃煤发电机组在保证发电设备安全、涉网性能和环保排放合格条件下,通过对机组设备进行改造或新建其他辅助设备的方式,增加机组调节能力。
2.2规模:2 × 660MW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依据《京津唐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性能测试认证办法》、《华北电网并网发电机组深度调峰涉网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完成#1、#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深度调峰认证试验(分为纯凝和供热工况)并出具试验报告。
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验收试验项目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1 | 机组负荷下限适应性评估(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2 | 机组负荷上限适应性评估(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3 | 调度下限边际成本测试(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4 | 机组污染物排放测试(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5 | AGC 调节能力试验(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6 | AVC 调节能力试验 | 2 | 项
7 | 发电机进相试验 | 2 | 项
8 | 一次调频试验(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9 | 汽轮机及其调节系统参数测试(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10 | 励磁系统建模及PSS参数复测 | 2 | 项
11 | 机组24小时连续运行试验(包含纯凝和供热工况) | 4 | 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