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亭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2-25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JYZC-2025-0006
项目名称:华亭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1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4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十五个包;第一包:园艺工(蔬菜园艺工)75人,每人12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二包:园艺工(蔬菜园艺工)75人,每人12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三包:家畜饲养员100人,每人1200元,共计12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四包:家政服务员100人,每人1000元,共计10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五包:果树工100人,每人1200元,共计12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六包:育婴员100人,每人1000元,共计10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七包:养老护理员100人,每人1000元,共计10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八包:家政服务员100人,每人1000元,共计10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九包:中式烹调师60人,每人15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包:中式烹调师60人,每人15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一包:中式面点师75人,每人12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二包:中式面点师75人,每人1200元,共计9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三包:保安员100人,每人1000元,共计10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四包:创业意识培训100人,每人500元,共计5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第十五包:保健按摩师100人,每人1200元,共计12万元,选1家培训机构。培训要求:1.培训必须按照省、市、县相关培训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在华亭市辖区内举办,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进度,不得弄虚作假;培训工种要严格按照培训人员的需求开展培训。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实践3:7的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家职业规定的学时进行培训。每班额不超过50人(创业意识培训每班不超过30人) 。2.投标人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培训人数和培训补贴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3.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向采购人上报《华亭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班审批表》及相关补充资料,培训期间全程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督查,培训结果必须经采购人抽查验收后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人社部门按培训合格人数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培训资金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和工种拨付。4.规范课程设置。培训机构须按照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对象的就业需求设置培训内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429种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的通知》要求使用正版教材,落实规定培训课时要求。培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消防、禁毒等纳入职业培训课程,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开展艾滋病防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5.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要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获证率不低于培训合格人数的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2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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