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医院设备一批(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三明市第一医院 委托, 对[350401]C2JS[GK]2024001-2、移动医院设备一批(三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移动医院设备一批(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C2JS[GK]2024001-2
项目名称:移动医院设备一批(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0,000.00元
采购包1(运输用救护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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