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辆段2025年汽车报废处置公开询价销售采购公告
成都 车辆 段 2025年 汽车报废处置 公开询价销售 公告
(项目编号:CDCLD-2025-XS-01)
一、 销售 条件
销售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 车辆 段,需处置的汽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 销售 内容
1.我段此批报废汽车共 1 辆,按一包进行处置。
包件号 | 废旧物资种类 | 计量单位 | 报废物资 型号 |
---|---|---|---|
1 | 报废汽车 | 辆 | 多用途皮卡货车 ZN1033L2G4 (尼桑 轻型普通货车) |
2.本项目的报废汽车存放在成都市区。
3.结算方式:最终数量以 实际辆数为准 。
三、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汽车拆解,且具备商务厅(局)批准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成都市区内。
2.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限制期内。
3.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4.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回收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参与报价方式
5.1 询价 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平台( 下载 询价 文件,于 2025年2月1 4 日 0时0分至2025年2月1 8 日 16时 (北京时间) 期间将 《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报名表 》 (附件 1)(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未按规定在报名期间内发送 《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报名表 》 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须来电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未确认的后果自负。
5.2 报价申请资料的递交
5.2.1 报价申请资料递交时间为202 5 年 2 月 19 日 0时至202 5 年 2 月 2 1 日 16 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2 月 2 1 日 16 时,地点为成都 车辆 段 513 号办公室。
5.2.2 若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收件 时间及收件 截止时间 同 5.2.1 ,收件地点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福临街道 25号成都车辆段材料科513号办公室 ,收件人: ,联系电话 。(快递仅接受顺丰和邮政(不得到付),快 递外包装须整洁且标明 “项目名称、包件、报价人全称、联系方式”)
5.2.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没有密封的报价申请资料,我方不予受理。
5.2. 4 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 询价 评审方式
1.本次 询价 以最高价为中标,经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中 选 企业。
2.经中 选 结果公示后,我段与中 选 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中 选 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1.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202 5 年 4 月 3 0 日 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汽车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汽车状态等异议。
2.中 选 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协助我段完成成都市汽车指标更新工作,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中 选 单位承担责任。
3.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4.中 选 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中 选 单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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