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固本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变压器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辽宁
-阜新市
阜新市固本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变压器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阜新市固本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变压器设备招标,招标项目编号:LEPDICG-2025-03,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固本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主变压器设备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与范围:1套 100MVA 220kV主变压器设备(含中性点成套设备和变压器智能在线监测装置)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运输及相关调试等工作。
项目交货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固本镇区域内招标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须具有同类供货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三年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1台100MVA及以上储能项目同类或相关项目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合同签署信息等。
5、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设备生产制造和(或)销售经营的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项目提供的设备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9、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所有投标均被拒绝。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以采购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2、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的采购公告签收并报名(采购公告栏下方“查看更多信息”→该项目公告)。
3.报名登记说明: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在平台发布的该采购公告下方填写参与投标登记表报名;已入库的投标人在登录平台后,通过左侧“采购公告”菜单进入相关采购公告页填报投标登记。显示“已签收,已报名,等待资格评定”即为报名成功,仅签收未报名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4.报名时请按照报名表填写正确的单位信息,注意留存准确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短信通知均将发送至该手机。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招标人评审的,不能成为中标人。
2.采购公告登记截止时间后,招标人统一进行资格评定,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无需递交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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