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C134-ZB-25011239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50112390)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赵煤计字〔2024〕345、41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目前我公司年产生煤矸石约100万吨,煤矸石处置方式为煤矸石填沟造地,(横岭庄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现剩余库容约120万吨,西峪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剩余库容约90万吨)。
根据长子县人民政府印发《长子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和排放,加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纳历史遗留矸石储存量,最大限度降低填埋量。原实施的填沟造地项目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逐步退市”;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就近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原则上局限于县域内,最大限度降低跨区域运输及不合规处置风险”。故需选用资质范围广,专业能力强的项目公司,对煤矸石集中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利用,切实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率。2025年预计需处置煤矸石量约26.4万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服务:
标段(包)内容:负责公司产生的煤矸石最大限度资源化综合处置利用。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处置利用工作并保证环保验收合格。项目建设及运营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政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业绩
注:煤矸石采用填埋处理的不计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并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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