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4
项目名称:2024年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 。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 。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 。
采购包5:
(1)1.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提供证书扫描件);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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