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3个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广东
-阳江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16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3个服务标段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
2.2 项目规模: 装机容量为502.2MW,拟布置31台16.2MW的风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劳务外包服务 暂定2026年6月完工 ;设备装卸服务 暂定2025年2月开始; 交通船租赁, 1 艘 交通船 计划2 025 年3月进场,2 026 年 2 月退场 , 租期12个月 ; 另 1艘 交通船 计划2 025 年 7 月进场,2 026 年 6 月退场 , 租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具体为 :
(1) 人力资源服务 - 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CHDTDZ017/17-QT-16301): 劳务外包服务 , 10 名海上风电专业工程师
(2) 港口装卸清仓保洁 - 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设备装卸服务 (CHDTDZ017/17-QT-16302): 设备装卸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3) 物流运输 - 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交通船租赁 (CHDTDZ017/17-QT-16303): 交通船租赁 ( 2 艘,各 12 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2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业绩将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港口装卸清仓保洁-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设备装卸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9.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装卸船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流运输-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交通船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船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授权书或租赁协议、意向协议,以上协议期间需涵盖本标段租赁期)
9.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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