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红场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潮南区红场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6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B001
项目名称:潮南区红场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387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387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潮南区红场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数量:1项
服务内容及范围:项目包括汕头市红场镇主干道及红场大溪河主路面清扫保洁、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和运营管理。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主要包括:镇区主干道路面及周边环境打扫和红场大溪河面漂浮物打捞进行服务。包括: 镇主干道水红线(水美路口一虎白坟村寨门前桥),红场大溪(水美至虎白坟)河面漂浮物打捞,协助沿途村(居)清除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牛皮癣及商业性广告。包括以上范围的路面、路边、垃圾收集点周边卫生打扫,路边杂草清除,并将生活收集点垃圾转运至红场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异常经营名录。同时,不处于()“异常经营名录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已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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