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工程文件标准化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工程文件标准化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2-0-00229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工程文件标准化服务采购,采购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一期项目包括供冷热专项(含#3高压配电室)、光伏专项、示范项目专项、综合能源生产管控平台4个专项工程并即将完工,任丘34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雄县第二人民医院绿色零碳智慧能源项目均已完工。为尽快完成上述项目档案建设及数字化应用,开展上述项目文件标准化服务采购,主要包括上述项目的档案技术服务和档案数字化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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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50273100001 | F0101011 | F0101011 | 总部一期工程文件标准化服务 | 1 | 项 | 总部一期工程文件标准化服务项目 | 2025-02-17 | 2025-02-28 | 2025-02-28 | 2025-10-31 | 2025-02-28 | 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电力行业档案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档案管理专业)和档案研究馆员职称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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