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风电公司及莆田公司公务车辆驾驶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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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风电公司及莆田公司公务车辆驾驶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1140,招标人为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区,负责江阴风电场、九社风电场、兴山风电场运营管理工作。 国能(莆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全省光伏项目后期运维工作,现有装机容量 4 49MW。 因公务用车的需要,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需配备 4 名机动车驾驶人员, 须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 ; C1 驾驶证 (驾龄6年及以上) 年龄 45 周 岁以内,身体健康,愿意长期出差 。 工作 常驻 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其他地方为出差地点。 国能(莆田)新能有限公司 需配备 1 名机动车驾驶人员, 须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 ; C1 驾驶证 (驾龄6年及以上) 年龄 45 周 岁以内,身体健康,愿意长期出差 。 工作 常驻 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其他地方为出差地点。 要求为招标人公务车辆提供驾驶 员 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 公务车辆驾驶服务、车辆保洁、安全检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等 。
中标后分别与风电公司、莆田公司签订合同
服务期限 : 具体服务期限 202 5 年 4月1日 至 202 8 年 3月31日为止 。服务地点: 工作 常驻 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其他地方为出差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驾驶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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