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组等级检修#1、#2机组锅炉浇注料修复工程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组等级检修#1、#2机组锅炉浇注料修复工程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203-CG-250217467、SXZB-2412 6371GZG087/01)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
一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2025年度机组等级检修#1、#2机组锅炉浇注料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 锅炉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制造的 DG1070/17.4-Ⅱ2型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半露天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循环流化床锅炉。
2.2 采购范围: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2025年度机组等级检修#1、#2机组锅炉浇注料修复工程。
2.3计划工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建设地点: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冶金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 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 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浇注料供货及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合同中不 能 体现电厂规模的需提供 其他佐证 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 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査 , 并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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