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海城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2-14
项目概况
海城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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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城市约20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统计业务并出具有关报告,报告内容需体现资产详细状况等相关数据。如遇委托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服务过程中,每10天汇报资产统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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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城市约115家国有企业进行资产统计业务并出具有关报告,报告内容需体现资产详细状况等相关数据。如遇委托服务范围变动,以实际需求为准。服务过程中,每10天汇报资产统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且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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