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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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2-004263
二、采购单名称: 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4 14: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3-03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 | 工程监理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交易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5.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 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工程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应能体现业绩相关要求,无法体现业绩相关要求的应补充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及相应联系方式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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