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中心合同能源托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
项目名称: 司法中心合同能源托管
预算编号: 1425-W00002934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100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司法中心合同能源托管
数量: 10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在嘉定区司法中心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水电气能源费用进行托管、实施绿色更新改造、开展空调系统及绿色更新改造相关系统的维保服务、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开展专业节能运行管理和咨询服务,通过开展科学、精细化能源运行管理,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托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次月起,共10年,合计120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须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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