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正在报名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179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厂址在正蓝旗上都镇东。现投产火电发电机组总容量为3720MW,其中二期2×600MW机组(3、4号机组)于2007年8月全部投入商业运行,锅炉为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引进的美国ABB-CE燃烧工程公司技术设计制造的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控制循环汽包锅炉,型号为HG-2070/17.5-HM8,锅炉整体Π型布置,全钢构架悬吊紧身全封闭结构,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为提高3、4号机组SCR脱硝系统的负荷适应性,拟采用省煤器热水再循环的技术改造方案提升SCR入口烟气温度,保证机组深度调峰工况下SCR脱硝系统能够正常投运、NOx排放浓度满足环保要求。
2.2规模:2×600MW;
2.3工期: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出具设计图纸,在45天内具备供货条件。施工工期不超过35天/台炉,施工完成后3个月内进行性能测试试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投标人负责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所必需功能设计、供货、制造、运输、安装(含原设备拆除)、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验收、最终交付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省煤器热水再循环方式或省煤器水旁路方案)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改造方案、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中未体现改造方案,须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由锅炉制造厂商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