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FW04-F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等服务
预算金额:52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财库 〔 2020 〕 46 号、 〔 2022 〕 19号、 〔 2014 〕 68 号、 〔 2017 〕 141 号、 〔 2019 〕 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1.1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 01包: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01包: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02包: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3.3投标人提供近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9 01包: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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