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乌鲁木齐1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2-003355
二、采购单名称: 新疆华电乌鲁木齐1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 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18 12: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2-2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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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华电乌鲁木齐1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 | 6% | 编制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发改委和新能源相关规定。符合自治区发改委新能源开发建设最新路径要求。编制内容符合国网公司规划及接入要求。风力发电项目合理地域内,项目申请办理过程中为确保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经济性及安全性,合理利用所需建设用地,节约用地,确定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规划15万千瓦风电项目)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或报价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8.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风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业绩或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合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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