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至2026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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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至2026年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价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3-173)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至2026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港务公司)4艘船舶在运营上会产生一定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需由广东海事局颁发的服务区域在汕头港水域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上船接收处理,特设立本项目。采用单价采购,据实结算。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至2026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价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港务公司)4艘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接收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2.6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