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蓝田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5-004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现场查询)
(9)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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