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关于政府采购禹都市场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关于政府采购禹都市场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ml)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2月27日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832025CCS00002
2.项目名称: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关于政府采购禹都市场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 预算金额 : 1895100元
5 .采购需求:对辖区内禹都市场、空港钢材市场的商户进行安全生产经营政策、举措、警示教育宣传、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同时对豪德市场、乾德龙等1 5 个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服务,使各市场建立起系统的安全工作体系及完善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 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6 .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 12个月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 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约 能力 ;
( 2 )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3 )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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